司法所社区矫正9月动态分析研判报告0822【精选推荐】

建设镇司法所9月动态分析研判报告

(第二周)

一、社区服刑人员基本情况

(一)人员情况

截止2018年9月15日,建设镇司法所累计矫正15名,现在册社区服刑人员9名。

(二)人员变动情况

截止本月15日,建设镇司法所新收对象1名:陆红霞,减少对象1名:邬菊昌。

(三)其他情况

1.监管情况

(1)电子监管。截至本月15日,建设镇司法所使用电子实时监管设备进行监管的社区服刑人员2名:黄耀祥,樊美香。

(2)脱漏管。截止本月15日,建设镇司法所有无脱漏管社区服刑人员。

2.奖惩情况

截止本月15号,建设镇司法所受到警告的社区服刑人员0名。

二、本月的主要工作

1、组织社区服刑人员开展“尊崇维护宪法,共筑法治建设”宪法宣讲活动。

2、组织社区服刑人员前往建设镇敬老院进行公益劳动。

3、对社区服刑人员开展警示教育学习。

三、对重大事件的反响

(一)中非合作论坛北京峰会的反响

2018年9月3日,中非合作论坛北京峰会在人民大会堂隆重开幕。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出席开幕式并发表主旨讲话,强调中非要携起手来,共同打造责任共担、合作共赢、幸福共享、文化共兴、安全共筑、和谐共生的中非命运共同体,重点实施好产业促进、设施联通、贸易便利、绿色发展、能力建设、健康卫生、人文交流、和平安全“八大行动”。

习近平强调,非洲发展不可限量,非洲未来充满希望,中非友好合作前景广阔,中非全面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发展大有可为。中国永远是非洲的好朋友、好伙伴、好兄弟。中非合作好不好,只有中非人民最有发言权。任何人都不能破坏中非人民的大团结,任何人都不能阻挡中非人民振兴的步伐,任何人都不能以想象和臆测否定中非合作的显著成就,任何人都不能阻止和干扰国际社会支持非洲发展的积极行动。

 

针对此次大会的召开,大部分社区服刑人员认为,中非合作论坛北京峰会从无到有、由点及面,进度和成果超出预期,值得关注和期待;也有部分社区服刑人员认为,今年是社区矫正的“严管年”,中国大事要事多,比平时管的更严了,没有得到任何“实惠”;少部分社区服刑人员认为,大会没有带来任何变化,只要吃好“太平官司”,平稳度过矫正期才是最重要的。

针对这些实际情况,按照崇明区司法局矫正科的统一部署,建设镇司法所召开警示教育大会,通过组织观看社区服刑人员被收监执行案例视频,进一步组织学习《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崇明区社区服刑人员考核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部分重要规定,着重强调社区服刑人员在服刑期间应当遵守的各项监管规定以及违反规定的法律后果。同时,进一步加强对重点对象、新入矫对象在重要时间段的日常监管、严格控制外出审批、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强实时监管。

四、重点对象和重要对象情况

(一)基本数据

截止本月15日,建设镇司法所有1名重点对象:吴诗杰、无重要对象。

吴诗杰,男,出生日期:1992年4月11日,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矫正期限:2017年8月1日至2021年7月31日。

现实表现:2018年7月10日下午,城桥镇派出所接到被害人汪梦梦(身份证号码:320921199209090622)电话报警,称吴诗杰先后对其实施诈骗行为,诈骗数额约为人民币贰拾伍万元整,当天下午城桥镇派出所对其依法实施刑事拘留。

本次犯罪原因分析:1、吴诗杰年轻气盛,好高骛远,意志力比较薄弱,且虚荣心极强,穿着打扮比较讲究,但自身没有稳定工作,收入与支出不成正比。2、吴诗杰可能存在轻微的心理疾病,在与司法所工作人员交谈中,常常自称已经找到固定的工作,事后经核查该对象在撒谎,自身想象与实际情况混淆不清。

司法所采取的相关措施:1、吴诗杰被提请逮捕后,9月份建设司法所联合社区矫正志愿者组织开展了社区服刑人员帮教走访活动。帮教小组在村委走访帮教对象本人和村干部,与社区服刑人员沟通思想、联系情况,掌握社区服刑人员的生活工作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帮教工作;与村干部沟通了解社区服刑人员和其家庭的情况,发挥社会对社区服刑人员亲情感化、生活关怀等方面的作用。走访过程中,社工对矫正对象的家庭情况、社区服刑情况和思想情况进行充分了解,详细询问矫正对象的工作和生活是否面临困难问题,鼓励他们积极参与社区活动,树立生活的信心,重新振作,与人为善。并告知他们,生活和工作中遇到困难和问题可以及时向社区反映,社区一定会竭尽全力帮助他们。

2、吴诗杰被捕后,建设镇司法所对吴诗杰的最新信息一直保持着密切关注。据目前了解到的最新的情况得知,公安机关对吴诗杰的侦查已经结束了,目前在提请逮捕阶段。由于案件复杂,出于保密性要求所以在进行审判之前,相关案件信息无法知道太多。对于吴诗杰案的最新进展,目前我们司法所也一直与派出所和矫正中心方面保持着及时的信息反馈。

3、在吴诗杰被提请逮捕后,建设镇司法所特意组织了社区矫正人员开展相关的集中教育活动。以吴诗杰事件为典型案例,有针对性的加强了警示教育和在刑意识教育,着重强调社区服刑人员在服刑期间特别在重点时间段应当遵守的各项监管规定以及违反规定的法律后果。通过此次警示教育,增强了社区矫正人员的法律意识、服刑意识和改造意识,让他们充分认识遵纪守法的重要性,正视自己的身份,始终遵守法律法规及社区矫正规定,进一步强化了对社区矫正人员的监管教育。

五、社区服刑人员的总体情况评估

(一)总体评价:建设镇司法所社区服刑人员总体情况稳定。

(二)社区服刑人员的倾向性问题及原因分析:

1、因诈骗罪进入社区矫正的陆胜存在再犯可能性较高

原因分析:陆胜均因没有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且没有勤劳致富的观念,因而走上诈骗的犯罪道路。该对象目前在外仍有欠款,且自身工作不稳定,再犯可能性较高。就业是民生之本,维系着个人乃至家庭的生活开支和改善生活质量水平的必要因素。而陆胜好高骛远,对待遇微薄的工作存在一定程度的排斥。目前我所专职干部及社工正在努力扭转该对象的就业观念,调动他的主观能动性,鼓励其尝试从事门槛低、工作弹性小、体力劳动的就业岗位。

(三)存在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及原因分析:

1、建设镇属于农村地区,在教育矫正过程中社会力量不足,教育方法仍然比较单一,社区服刑人员对教育学习内容的积极性不高。

原因分析:我所目前,除开社区矫正专职干部和社工以外,社区矫正中的社区力量主要来自于各村志愿者、驻村社保队员及社会志愿者。相对于城市来说,利用大学院校学生及辖区内的专家学者协助开展社区矫正的力度较小,社会力量相对薄弱。近年来,我所对辖区内的社区矫正人员管理教育中,仍然主要以个别谈话、家庭走访、解决困难、实时监控等方式开展日常监管工作,以开设法治教育课堂、组织观看教育电影为主开展集中教育工作。在本次摸底排查过程中,与在册的社区服刑人员交流中发现,社区服刑人员对于心理咨询、心理危机干预、技能培训这三个方面的需求性较高,而我所在这些方面的教育手段和方法相对单一。

社区服刑人员发展趋势预测:目前在册社区服刑人员有名社区服刑人员因交通肇事罪进入社区矫正,存在可能因疏忽、不重视或存在侥幸心理会出现交通违法行为,尤其被吊销驾照的在册社区服刑人员,极有可能存在无证驾驶的情况。另外部分社区服刑人员有自我封闭的倾向,怕他人瞧不起,在负面社会效益的社会影响的影响下,和中国传统文化“脸面观念”的犹豫下,“死要面子活受罪”的内心暗示下,拒绝志愿者对其关注和社会支持,存在改造积极性不足的问题。

六、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一)通过成立安保小组、制定安保方案、加强分析研判、开展有针对性的集中警示教育、个别教育、走访排摸、组织社区服务,着重对全体服刑人员提出了具体的要求。

(二)联合社工对竭力为服刑人员开展更专业化的帮扶工作,为今后融入社会打造基础。

(三)进一步加强进博会期间社区服刑人员管理,尤其是在实战阶段能切实掌握社区服刑人员行踪。

推荐访问:研判 矫正 司法所 司法所社区矫正9月动态分析研判报告0822 司法所社区矫正9月动态分析研判报告20230822 司法所社区矫正动态分析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