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局法治政府建设自查报告(通用3篇)

政府是指国家进行统治和社会管理的机关,是国家表示意志、发布命令和处理事务的机关,实际上是国家代理组织和官吏的总称。政府的概念一般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政府是指行使国家权力的所有机关,包括立法、行政和司法机关; 狭义的政府是指国家权力的执行机,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人社局法治政府建设自查报告3篇 , 供大家参考选择。

人社局法治政府建设自查报告3篇

【篇1】人社局法治政府建设自查报告

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自查报告

  2018年,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我局结合全省综合执法体制改革精神和要求,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六争攻坚 三年攀高”行动的决策部署,在深入推进执法重心下移、推进执法事项划转、推进重点工作开展,推动构建权责明晰、服务为先、管理优化、执法规范、安全有序的城市综合执法管理体制的同时,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现对照法治政府建设考核标准,将我局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强化组织保障和干部法治能力培养

  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做到统筹规划,整体推进,有效实施。制定了党委理论中心学习计划,安排集体专题学习。持续推进执法队伍从优培育,今年以来,按照队伍需求,精细化培训形式,分为中层干部培训、全体执法队员轮训以及中队层面的辅助人员自主培训班三类培训,逐步推进队伍分类教育,实现全区执法及辅助人员全员轮训,不断提升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能力,组织完成全局干部通过了年度学法用法、党规和理论考试

  二、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完成行政合同备案

  今年,我局聘请xx律师事务所担任局及下属单位的法律顾问,法律顾问参与行政

  合同审查、为重大决策事项提供法律意见、处理涉法事件,帮助提高行政决策水平。制定了《关于开展“律师驻队”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在XX中队开展了“律师驻队”试点工作,发挥律师在基层执法中队促进依法行政和化解矛盾纠纷中的作用。按照区行政合同管理办法要求,对二件重大行政合同向区法制办进行了备案。今年,我局未制定过行政规范性文件。

  三、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情况

  (一)落实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2018年1至11月,我局做出行政处罚案件数共计65954件,其中公安交通违停案件xx件,其余一般程序案件xx件,处罚款金额共计xx万元。局法制科对所有一般程序案件进行案件审核,按照《xx市xx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市管理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试行)》和《重大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决定法制审核指南》的规定,对21起符合听证程序的重大行政处罚案件进行了法制审核,并进行局案件审理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完成了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备案工作。

  (二)完善执法记录仪配备使用和执法证管理。

  今年以来,已按照1人1台的标准为一线执法中队的执法队员配齐了执法记录仪,按照《xx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xx区综合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规定(试行)》要求,规范了执法记录仪的使用、视频材料储存和上传,确保落到实处。做好执法证管理工作,我局参公在编人员持证率达%。

  (三)完善省政务服务网上信息公示,逐步推进网上办案系统应用。

  已完成14项行政许可和404项行政处罚权力事项的信息在省政务服务网权力事项管理系统上公开,补充完善了实施机关、咨询投诉、承诺办结期限和办理流程等信息,行政审批已在省政务服务网上进行流转,目前正在抓紧做好省政务服务网行政处罚网上办理系统上实际应用网上办案准备工作,补充完善执法人员库、自由裁量库和审批办事流程等内容,计划明年进行网上办案试运行。局案件处理中心受理无照经营案件的处理,处理大厅将处理机关职责、受理人员、服务指南、法律和程序规定等事项上墙公开。

  (四)落实案卷评查,规范案件办理。

  今年,按照区法制办和市局的要求,我局组织了一次对行政处罚案卷的评查,抽取多个执法领域的四十余宗案卷,组织了法制科、中队业务骨干对照《xx省一般程序行政处罚案件质量标准》进行评查,发现问题及时落实整改,进一步规范案件办理,完成自查报告和案卷统计并上报。经区法制办和市局评查,我局〔2018〕甬海生态二决字第2号处罚案卷获评本年度xx区优秀行政执法案卷,(2018)甬海生态一决字第26号和(2018)甬海公共一决字第229号处罚案卷获评本年度xx市综合行政执法行政处罚优秀案卷。

  (五)深化中队规范化建设。

  一是开展“强转树建”三年行动,以2018年为规范执法行为年为起点,严肃执法纪律,严格执法责任,切实解决执法行为粗放等问题,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二是推进执法力量下沉。目前,xx17个镇(乡)、街道均已成立综合行政执法基层中队,每个中队按比例科学配备了执法队员,南站区域、客运中心区域、中山路区域、天一商圈区域均已成立区域中队,实现了综合行政执法派驻100%全覆盖。三是推进基层中队规范化建设达标验收。今年,对全局23个中队积极开展省级中队规范化建设指导,要求中队严格根据省文件标准合理设置大中小五室,配齐执法装备,统一视觉识别系统,规范上墙内容,进一步提升全区中队的队伍规范化建设水平,完成年度创建工作。截至目前,我局已有12个中队通过市级规范化中队验收,占比为52%,高于市局关于创建成功比例不少于30%的要求。今年6月,参加全省“非接触性”执法工作现场会暨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座谈会的与会领导分二组来到我局江厦中队,对中队的规范化建设进行验收指导,省建设厅和省综合行政执法指导局有关领导对江厦中队在规范化建设方面取得的成绩给予了高度的肯定。

  (六)开展法治理论研究

  。积极组织开展法治论文撰写活动,提高法治理论的研究水平,今年向市局报送了11篇法治文章,其中,我局邓惠钧等三位同志撰写的《“予以关闭”执法问题的探讨》《违法建设处置的罚拆分离模式解释》和《论新形势下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与法律保障》三篇论文分别荣获“综合执法与法治建设”论坛征文比赛的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向市局报送了13篇综合行政执法典型案例,积极向区法制办报送法制信息。

  四、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

  行政复议、诉讼案件,均在法定期限内完成答复、答辩和证据提交,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率达到100%,多次组织执法队员参加行政诉讼案件庭审旁听。

  五、着力突亮,推动综合行政执法水平提升

  (一)率先开展“综合执法进小区”行动。

  自11月1日起,我局在xx辖区的9个街道75个社区共274个小区,于全市率先全面启动综合执法进小区行动。专门梳理出居民小区易发违法事项执法清单,每个社区配备2名执法队员和2名网格队员,每周将不少于2次到小区巡查,参加社区定期例会,通报相关工作,及时受理小区居民反映、投诉的各类问题,循序渐进地解决乱搭建乱堆放、破坏小区绿化等小区城市管理顽疾。对于在城市管理职权范畴内的简易问题,城管队员在物业、社区人员配合下快速处置;对于违反相关城市管理法律法规的案件,由中队办案人员立案查处;对于复杂疑难问题将上报中队领导,并协同社区、物业制定工作方案,通过联合整治、专项行动、统筹协调等方式处理问题;对于在城管职权范畴外的问题,及时报街道相关部门做好处置工作。

  (二)首推“代跑员”制度。

  xx区于全市首次推行“代跑员”制度,xx区中心城区9个街道执法中队中每个中队确定一名中队分管领导和一名“代跑员”,将“临时占用城市道路”“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核发”这两项与群众关系密切,且占局行政审批受理窗口每月80%业务总量的审批事项,实行“代跑员”制度。“代跑员”制度推行前,存在需要多头跑、跑数次现象。“代跑员”制度推行后,由代跑员负责上门收取本辖区内申请人的报送资料,当场解答疑难问题,材料通过xx政务服务网进行网上推送,审批窗口后台收件后进行网上流转审批,窗口将许可决定书以快递的形式送达,为企业及个人提供全流程服务,真正实现了行政审批“网上流转,全程代跑”。

  (三)“非接触性”执法试点工作

  。一是制定方案,印发了《xx区综合行政执法局“非接触性”执法实施方案》,成立“非接触性”执法推进小组,由分管局长担任组长,各业务科室长为成员。二是资源整合,建立并逐步完善执法基础信息数据库,发挥数据和信息优势。各执法中队根据“一店一档”原则在辖区内建立主要道路沿街单位数据库,加强信息的采集;建立综合行政执法协作配合工作机制,实现多部门数据对接和信息共享。三是发挥法院城管联络室作用,加强案件的执行效果。四是拓宽案件涉及领域,办理的“非接触性”执法案件类型不限于跨门、占道经营。

【篇2】人社局法治政府建设自查报告


法治政府建设情况自查报告

  法治政府建设是强化领导责任意识,明确执行主体的重要环节,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法治政府建设情况自查报告,供大家学习和参阅。

  法治政府建设情况自查报告

  **县卫生计生系统深入贯彻落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xx)》的通知(庆发〔**〕4号),中共**县委**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县法治政府实施方案(**-20xx年)》的通知(源发〔**〕13号)文件中的具体工作要求,依法行政,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现将我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领导,健全组织,强化责任意识,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了由党委书记、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相关单位、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卫生计生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分析研究卫生计生依法行政、行政执法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准确掌握全县卫生计生行政执法工作情况,进一步推进卫生计生正确执法、文明执法,确保全县卫生计生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二)规范执法行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一是明确执法主体,提供行政执法保障。我局坚持行政执法主体资格、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审查,行政执法人员信息备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明确县卫生计生局、县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为县卫计局合法执法主体,执法人员经省卫计委法制处培训考核合格后,办理行政执法证件,做到持证上岗、亮证执法。

  二是严格开展行政执法检查工作。全年共处理卫生计生案件26起,立案处罚案件26件,结案16件,并在卫生计生监督门户网站进行了公示,截止目前共计罚款金额:12.82万元,未发生因行政处罚所引起的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案件。

  三是县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按照网格管理,重点打击非法行医,严格规范医疗机构内的诊疗行为,坚决制止违规使用卫生技术人员和非卫生技术人员。年初以来共开展了7次专项监督检查,出动卫生计生监督员40余人次,已办结行政处罚案件3件,依法取缔无证游医3家,对公共场所经营单位下发监督意见书300余份,并督促整改。在打击非法医疗广告专项行动中,共发行5家非医疗机构非法发布涉及疾病名称和治疗疾病等广告宣传行为,现已将涉及发布非法医疗广告单位业户,移送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立案查处。

  四是完善法律顾问制度。我局聘请**智赢律师事务所魏洪亮律师担任本系统法律顾问。领导决策有法可依,在法定权限范围内行使职权,按照法定程序行使权力,保障行政决策的合法性,重大行政决策广泛听取意见,严格执行行政审批制度规定,加强诚信建设提升公信力,大力推进政务信息公开,自觉接受各方面的监督,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制度,提高领导班子成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

  五是严格管理提高效率,规范行政许可事项1、清理规范行政权力事项。为提高卫生计生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的透明度和效能,促进行政权力及公共服务权力运行的公开、公平、公正,我局对卫生计生行政权力及公共服务事项进行进一步清理,依法明确我局行政权力及公共服务事项。对保留的项目规范了审批流程、申报材料、承诺时限,细化了卫生计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标准,明确了各个环节工作质量要求。

  2.严格依法行政审批。全年共受理卫生许可申请42家、医师执业注册申请25人、受理医师变更57人、放射诊疗许可申请2件,再生育审批许可7件、办证率达100%,及时率达100%,得到群众的好评。全年无一例行政审批投诉或上访。

  三、存在问题

  (一)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力量不足,目前我县总人口约45万余人,而全县卫生计生执法人员仅为30余人,按照1万人口配备一名监督人员的标准,至少缺少四分之一的专业监督人员。

  (二)执法人员对新修订的法律法规学习仍需加强、存在对个别法规政策掌握不准等问题。

  (三)法制工作工作严谨、工作要求高、由于工作人员紧缺,法制工作不够深入、细致。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加强学习培训,提高用法意识。今后将加强单位职工、执法人员、党员干部通过集中学习、自学、法律顾问讲座等学习形式开展法律法规、政策解读等学习,更好的将学习成果与工作相结合。

  (二)积极开展执法卷宗、行政许可卷宗评查工作。按照《卫生计生行政执法文书规范》要求,今后将定期举行案卷评查工作,通过评查对许可、处罚卷宗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及时更正、细化研究,做到法律依据准确、文书书写规范,进一步提高卫计系统监督执法、行政许可审批的工作能力。

  县卫计局下一步将认真对照市、县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各项要求,以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推动全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向前迈进,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作出扎扎实实的贡献。

  法治政府建设情况自查范文

  **年,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深入贯彻党的xx届五中、六中全会、十九大和xxxx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自治区第十一党代会精神,市委十二届三次全会精神,根据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通知》的总体部署,依法履行政府职能,健全决策机制,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认真完成年度法制政府建设考核指标规定的各项工作任务。现将我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主要做法和取得的成效

  (一)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和能力建设工作

  1.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年,我局认真执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精神,将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建立局班子对本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负总责,法制部门牵头,机关各科室(分局)及监测站、监察支队为主体的推进法治政府建设领导机制。局班子会听取本局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汇报,及时研究和解决本局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提交的年度法治政府建设自查报告也由主要负责人审核签发,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

  2.落实领导干部学法活动。我局制定年度干部学法计划,完善局党组中心组(局班子会)的学习安排,把法制学习纳入局党组中心组(局班子会)学习的重要内容,推进局领导干部学法经常化、制度化,年内,本局领导集体学法2次。

  3.落实依法行政报告制度。根据依法行政报告的有关要求,我局积极向市人民政府、自治区环保厅报告20xx年度推进依法行政的进展情况、主要成效、存在问题和下一步工作安排,履行了向本级政府和上一级主管部门报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职责。同时对上一年度依法行政考核存在的问题及时制定整改措施并予以整改落实。

  (二)落实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两单融合”工作

  **年,根据市委、市人民政府的改革部署,按照中央和自治区深化权责清单工作、推行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两单融合”的新精神、新要求,在20xx 年市级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工作基础上,我局进一步调整完善我局行政执法权责清单,将行政执法责任清单与权力清单相对应,逐一厘清与行政权力相对应的责任事项,实现权责一致,两单融合。

  (三)配合全市开展城市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工作

  根据全市统一部署,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中发〔20xx〕37号)中有关环境保护管理方面的执法体制改革要求,我局梳理出拟划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部门集中行使的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事项以及实施该事项所涉及的法律、法规、规章依据(具体到条、款),并结合我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两单融合”工作,提出本局行业监管与综合执法的职责边界及相关协作工作机制,明确划分了我局与综合执法部门的职责,上报市编办。

  同时,我局积极参与推进乡镇“四所合一”改革工作,在开展调研的基础上,认真考量乡镇“四合一所”环保业务工作的承载能力,印发《**市环境保护局关于推进乡镇“四所合一”改革工作的指导意见》,指导县区、开发区完善环保职能的委托下放工作,完善办事流程、操作规范、工作制度、执法程序、学习培训工作等。

  (四)完成地方立法工作

  **年,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和市人民政府立法计划,我局按程序完成《**市机动车与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条例(送审稿)》编制,报市政府并经第十四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提交市人大常委会。5月25通过市人大常委会一审。目前二审待审。

  (五)健全重大事项决策机制,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年,我局严格执行《**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市政府令第45号),落实重大行政决策集体决定制度,增强行政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合法性,制定《**市环境保护局重大决策事项目录》,实施《**市环境保护局“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坚持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决策的必经程序。

  年内,我局“三重一大”事项均经过局党组会议或局领导班子会议集体研究讨论决定,做到了重大决策的科学性、合理性、合法性,并且建立起长效监督机制。

  (六)严格遵守规范性文件制定权限和程序

  **年,我局严格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办法》和《**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的要求制定规范性文件,制定过程严格遵守征求意见、集体讨论和合法性审查等程序要求。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无违法设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收费等事项,无违法增设当事人义务、限制当事人权利的内容,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均及时报送市法制办备案,并按照规定通过网络向社会公布。年内代市政府草拟规范性文件2件。

  此外,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完成本部门以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厅名义发布的274件法规规章和文件清理工作,完成本部门26件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完成本部门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工作修订工作。

  (七)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

  **年,我局继续实施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参谋助手作用。在开展法治政府建设中积极听取法律顾问意见。法律顾问共参与行政处罚、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立法、制定重大行政决策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参与重大案件处理研究等活动30多人次,出具法律意见40多条。

  (八)加强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工作

  1.全方位开展环境安全执法大检查。**年,我局认真履行执法职责,加强重点领域执法活动,严格突发环境事件风险管控,全面排查整治环境安全隐患,千方百计减少突发环境事件的发生,坚决防范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确保守住环境安全底线。重点对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环境问题整改、“专业查污”查出环境安全隐患问题的整治、重点行业企业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环境风险等级较高的企业隐患排查整治和尾矿库隐患综合治理5方面开展执法大检查。截至9月30日,共排查重点企业约806家(次),工业园区19个,尾矿库36座,出动2902人次,发现一般环境安全隐患103个,发现重大环境隐患3个。对检查出的环境隐患问题,立即责令企业开展限期整改,坚决做到发现一起,立即整改一起,违法一起,立案查处一起,将环境污染隐患杜绝在萌芽状态,年内我市未发生较大以上环境突发事件,确保我市环境安全。

  2.严格执法程序。截至9月30日,我局环境违法行政处罚案件共立案99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数95件,结案57件,罚处金额总计196.05万元,移送公安部门适用行政拘留环境违法案件1件,查封、扣押3件,限产、停产4件,均按要求完成所有法定程序。

  3. 开展重点行业执法职责履行情况自查。**年,根据《关于开展**市**年重点领域行政执法职责履行情况自查工作的通知》﹙南依法行政办字〔**〕15号﹚精神,结合国家、自治区要求,我局开展钢铁、火电、水泥、煤炭、造纸、印染、污水处理、垃圾焚烧等8个行业的行政执法职责的具体履行情况进行全面总结、梳理,分析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进的对策和措施,有效地促进我局严格依法全面履行职责。

  4. 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为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案卷质量,规范行政执法程序,促进依法行政,根据《关于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的通知》(南依法行政办字〔**〕6号)要求,我局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自查和抽查评查工作。对全局20xx年度867个案卷进行了自查,其中已办结的行政处罚案198个、行政许可案213个,行政征收案389个,办结总数800个,发现问题的案卷数2个,被认定为不合格的案卷数为0个。对案卷评查情况以及评查中发现的问题下发通报,要求各执法单位进行整改。通过案卷评查,达到发现问题,纠正问题的目的,有力促进了依法行政工作水平。

  5. 认真贯彻落实行政执法制度。**年,我局切实落实《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等执法制度,各行政执法基本做到全过程留痕,重大执法决定经过法制审核后才提交局班子会审议,进一步促进公正规范文明执法。

  (九)强化监督,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1.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底,我局将行政执法公示与政府信息公开有机结合,成立工作机构对我局各部门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工作进行督促。截至9月30日,我局通过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各项执法信息。公示信息包括机构职能、执法主体、执法依据、执法权限、执法程序、执法结果、执法人员信息、监督举报电话、邮箱、执法流程图等近300条,进一步促进行政权力的公开运行,便于社会各界监督。

【篇3】人社局法治政府建设自查报告

市教育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自查报告

20XX年,在市法制办大力支持和指导下,我局紧紧围绕《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XX年xx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x政办〔20XX〕x号),凝心聚力,攻坚克难,开拓创新,大力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教、依法治校工作,不断提升教育系统法治工作水平,为教育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对照瑞政办发明电〔20XX〕51号考核文件,我局组织相关科室认真开展了自查自评,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是强化组织保障,提高法治能力。积极构建法治建设网络,将法治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和青少年法治教育工作,明确要求落实“依法行政”、“依法治校”工作,局办公室及学生科具体负责统筹协调和指导全市教育系统普法工作。各教育学区、各级各类学校均建立相应领导机构,落实分工责任制,形成了职责明确、协调配合、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领导责任机制。先后印发《法治宣传教育重点工作计划表》等文件,组织领导班子集体学法3次,按要求做好领导干部年度法律知识考试和公务员年度法律知识考试,推动普法教育落到实处。

二是围绕党政中心,依法履行职能。落实“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任务要求,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全部教育事项提早四个月实现“最多跑一次”100%全覆盖,进驻政务大厅100%。全面创建平安校园,逐级签订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启动平安校园“智慧管控”安防实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投入300万元建成中高考考点10个、体育场所对外开放35个学校门禁、访客系统等安防设施。组织开展防溺水、防地震、消防、交通、心理健康、食品卫生等六大安全专项行动,积极参加省食品安全市创建,投入100多万元建成学校、幼儿园食堂油水分离装置,建成视频直播学校食堂“阳光厨房”92家、完成学校食堂色标管理88家,中小学阳光食堂建设达100%。

三是完善制度建设,规范行政行为。严格落实法规、规章清理和配套职责,推动各级各类学校章程建设,健全规章制度、推进校务公开、浓厚校园文化建设。认真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和备案工作,严格落实市委、市政府及本局重大决策、会议、文件,健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和政府决策相结合的重大行政决策机制,制定《关于印发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定的通知》、《关于印发xx市教育局法律顾问工作制度的通知》、《瑞合同合法性审查机制》等,公布《20XX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不断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的规则和程序,明确范围和权限。目前全市185所学校(幼儿园)已配备了法制副校(园)长,其中:中小学共163所,法制副校长配备率达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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